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1.2g:190揿 |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山东本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109 |
国药准字Z10980067 |
说明 | ||
适应症 |
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风寒咳嗽、痰喘引起的咳嗽气喘、胸闷、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泄肺胃,消肿利咽。用于急性咽炎属肺胃实热症,症见:发热、咽痛或咽干、咳嗽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药瓶倒置,喷嘴对准咽部,喷咽部,每次揿3下,一日3次;或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浸膏、川贝母、陈皮、桔梗、五味子、甘草浸膏、法半夏、远志。辅料为:淀粉、滑石粉、蔗糖、苹果绿(色素)。 |
山豆根、射干、玄参、麦冬、蟾酥、麝香、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微辛。 |
药液为黄棕色至红棕色澄清液体,有特异香气,味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及孕妇慎用。 5.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后有微麻、涩等感觉,一般30分钟后可自行消失。 2.个别患者会有轻微恶心感觉。 3.心功能不全者、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