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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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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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20ml:0.1g |
生产企业 | 深圳大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724 |
国药准字H2000034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与慢性喘息型支气管炎所致支气管痉挛。 |
1.严重的支气管哮喘(哮喘持续状态)。 2.对常规疗法治疗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一次2片,一日2~3次,饭后服用。连续服用一周后或症状控制后可减量为每次1~2片,一日1~2次维持。 2.小儿:每日可按每千克体重1/10片服用,每日最多不得超过5片。 3.极量:一次用量最大不得超过6片,一日用量最大不得超过10片。 |
本品只可在医生指导下,采用呼吸器或适当的驱动式喷雾器给药,切不可注射或口服。 1.间歇性用法: 间歇性治疗每日重复4次,应从低剂量开始。 成人:0.5-1.0毫升(2.5-5.0mg),以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至2.0或2.5毫升,喷雾可维持约10分钟;部分成人可能需要10mg的较高剂量,可不经稀释,将2.0毫升(10mg)本品直接置入喷雾装置中,雾化 吸入,直至支气管得到扩张为止,通常约需要3-5分钟。 儿童:一岁半到十二岁以下儿童的常用剂量为0.5毫升(2.5毫克沙丁胺醇)以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到2.0或2.5毫升,部分?赡苄枰鲋?毫克,由于有可能发生短暂的低氧血症,可考虑辅以氧气治疗 。 2.连续性治疗: 将本品以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成每毫升含50ug-100ug沙丁胺醇的溶液,雾化吸入的通常给药速率为1mg/小时,最高可增至2mg/小时。 |
副作用 |
轻度胃部不适感﹑恶心等胃肠刺激症状,长期服用可出现嗜睡﹑眩晕等。也可出现牙龈增生﹑多毛症。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肝脏损伤。 |
雾化吸入本品可产生下列不良反应:肌肉震颤(通常表现为手颤),头晕,头痛,不安,失眠,心动过速,低钾血症,口、咽剌激感。 罕见下列不良反应:肌肉痉挛,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皮疹、支气管痉挛、低血压)。 |
禁忌 |
1. 孕妇禁用。2. 严重冠心病﹑急性心肌梗塞禁用。 |
对本品成份及其它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苯妥英钠,茶碱,颠茄,咖啡因,可可碱,马来酸氯苯那敏,盐酸麻黄碱。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沙丁胺醇。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为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1. 严重肺心病﹑消化性溃疡及甲亢患者慎用。2. 肝功能不良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3. 由于本药可引起困倦,高空作业者﹑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慎用。4. 嗜睡﹑胃肠道不适等轻度不良反应可减少服药量或次数,一般不必停药,如出现不良反应加重时,应停止用药。5. 嗜酒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需适当增加剂量,但服用本品同时大量饮酒亦可增加毒性。 |
1. 下列情况应慎用:伴有心血管疾患(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律不齐、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糖尿病及惊厥患者。 2. 若使用一般剂量无效时,应咨询医生,不能随意增加药物剂量或使用次数。反复过量使用可导致支气管痉挛,如有发生应立即停药,更改治疗方案。 3. 长期使用本品时,可能产生耐受性。 4.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监控血清钾的水平。 5. 本品应在医院内,由医生指导使用。增加使用吸入的β2-受体激动剂可能是哮喘恶化的征象,若出现此情况,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对病人的治疗方法,应考虑合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过量吸入本药会有不 良反应,因此吸入的剂量使用次数须遵医嘱。 6.运动员慎用。 7.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