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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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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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72g*24片 |
180丸(每10丸重0.35g) |
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763 |
国药准字Z2005310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疏风利咽、消肿止痛的功效,可用于风热喉痹、咽喉肿痛、急性咽炎等病症。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2片,一日6次。 |
口服或舌下含服,一次10~20丸,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西青果、两面针、山豆根、薄荷。 |
胆酸、珍珠母、猪去胆氧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 |
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为棕褐色的滴丸;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服。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规定剂量服用,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用清开灵滴丸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5.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