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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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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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丙酸氯倍他索5mg,维A酸2.5mg20g:丙酸氯倍他索10mg,维A酸5mg |
5mg |
生产企业 |
江苏知原药业有限公司 |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122 |
国药准字H20003707 |
说明 | ||
适应症 |
寻常性银屑病。 |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 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 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 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 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结合并用; 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 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 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 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 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 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
用法用量 |
在皮损处局部外用,一日2次,或遵医嘱。 |
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2ml灭菌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 静脉滴注:一次20-8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 常用肌内注射,剂量视儿童年龄、体重和病情而定。如对胸腺发育不全症患儿,每天1mg/kg,症状改善后, 改维持量为每周1mg/kg,可长期应用作替代性治疗,治疗8个月至12岁小儿反复呼吸道感染,每隔日1次,每 次5mg,1个月后改为1周2次,每次5mg。治疗期间如遇发热、呼吸道感染,在抗细菌抗病毒治疗的同时疗程继 续,3个月为1疗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外用0.025%维A酸,有可能发生皮肤刺激症状,如红斑、脱屑、干燥、瘙痒,多发生在第一个月内,以后可逐渐减轻。与丙酸氯倍他索合用,可减轻刺激反应,但长期外用强效皮质激素丙酸氯倍他索可引起皮肤萎缩。 |
尚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
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 |
1、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丙酸氯倍他索和维A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胸腺α1及其他小分子多肽。配有甘露醇和亚硫酸氢钠制成的冻干品。 |
性状 |
本品为油脂型基质的黄色软膏。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冻干品。 |
注意事项 |
1.复方丙酸氯倍他索软膏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周;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 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5.不可用于眼部。 |
1. 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 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 2. 本品溶解后,如出现混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止使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