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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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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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0.3783g*24粒(威安) |
生产企业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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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156 |
国药准字H1094026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本品为抗酸收敛药。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胃酸过多和十二指肠球炎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饭后2小时服用。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饭后用水送服。l疗程1~2个月。 |
副作用 |
偶见口干、失眠、腹胀、神经紊乱、咽喉热痛、倦怠、不明原因出血或瘀斑、粒细胞减少。 |
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腹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丙谷胺100毫克、尿囊素55毫克、西咪替丁50毫克、珍珠粉50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铝酸铋66.7mg,重质碳酸镁133.3mg,碳酸氢钠66.7mg,甘草浸膏粉100mg,弗朗鼠李皮8.3mg,茴香粉3.3mg。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棕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不可间断,服药后十天左右,自觉症状可见减轻或消失,但这只说明病情的好转,并不表示已经痊愈,仍应按上述用法用量继续用药,直到完成一个疗程。病愈后,为避免复发,可将剂量减至一日3~6粒,在主餐后服用。(2)服用本品时,一般不需禁忌任何食品,但如有严重胃病者,因禁忌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