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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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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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50mg*12片(斯特里普) |
生产企业 |
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为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502 |
国药准字H2006033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动脉粥样硬化的辅助治疗和预防。 |
1.适用于治疗由动脉粥样硬化、大动脉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糖尿病所致的慢性动脉闭塞症。2.本品用于动脉硬化性闭塞所引起的慢性溃疡、疼痛、发冷及间歇跛行,并可用作上述疾病外科治疗(如血管成形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00mg(二粒),一日2次,可根据病情适当增减。 |
副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g维生素C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和草酸盐结石。 3.大量服用维生素C(每日用量1g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时),恶心呕吐、胃痉挛。 |
1.全身不良反应:腹痛、背痛、头痛、感染、水肿。2.循环系统:偶有心悸、脉频、发热、头晕、低血压。3.消化系统:偶有胃部不适、上腹部痛、腹部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软便、腹泻。4.过敏反应:偶有皮疹、发疹、荨麻疹、骚痒感。5.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头重感、眼花、眩晕、失眠、发麻、偶感困倦、乏力。6.肝脏:偶有AST、ALT、LDH值上升。7.肾脏:偶有BUN、肌酸、尿酸值上升。8.其他:偶有浮肿、疼痛。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1.对本药任何成分过敏者。2.患有3-4级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病人。3.出血患者如血友病、毛细血管脆弱症、上消化道出血、咳血等。4.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亚油酸0.35g﹑维生素B6 2mg﹑维生素C25mg﹑维生素E1.67mg﹑肌醇10mg﹑大豆磷脂﹑24mg﹑甲基橙皮苷10mg。 |
化学名:6-4-(1-环已基-1H戊四唑(5,)丁氧基)3,4-二氢-1H-喹诺酮分子式:C20H27N5O2分子量:369.47。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胶丸,内容物为黄色油状物与黄白色固体的混合物。 |
本品为胶囊状,内容物为白色粉末和颗粒。 |
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维生素C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 (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 (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本科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 (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 (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 (5)血清胆红素浓度上升。 (6)尿pH下降。 2.下列情况应慎用维生素C: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 (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可引起溶血性贫血) 。 (8)血色病。 (9)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10)镰形红细胞贫血。 3.维生素C大量长期服用后,宜逐渐减量停药,避免突然停药后产生停药后坏血病。 4.维生素B6对诊断的干扰:尿胆原试验至假阳性。 |
1、如果出现皮疹、发疹、荨麻疹、骚痒感,应停药。2、如果出现心跳加快、发热、头痛、头重感、头晕、眼花、发麻、偶感困倦、失眠、低血压,应减量或停药。3、以下患者慎服本品:月经期的患者、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正在使用抗凝药或抗血小板药(如阿司匹林、噻氯匹定等)的患者;重症肝、肾功能障碍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