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25g |
5ml:250mg |
生产企业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83 |
国药准字Z5302066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化瘀止血,消肿止痛。本品用于跌打损伤所致的瘀血肿痛。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中风偏瘫、瘀血阻络证;动脉粥状硬化性血栓性脑梗塞、脑栓塞、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见淤血阻络证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2次。 |
肌内注射:一次100mg,一日1~2次;静脉注射:一次200~400mg,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缓缓滴注,一日1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临床报道有患者用药后产生局部或全身皮疹,另有严重者产生胸闷、心慌、哮喘、血尿、急性肾功能衰竭甚至过敏性休克。 |
禁忌 |
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出血性脑血管病急性期禁用;人参、三七过敏患者禁用。 |
成分 |
三七、土鳖虫、川芎、当归、红花、乳香(制)、没药(制)、白芷。 |
三七总皂苷。辅料:氯化钠。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黄棕色至黄棕色的粉末;气腥,味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阴虚阳亢或肝阳化风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 2.心痛剧烈及持续时间长者,应作心电图及心肌酶学检查,并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 3.孕妇慎用。 4.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