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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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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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g |
2.5mg |
生产企业 |
吉林天力泰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717 |
国药准字H31020644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毒化瘀,扶正固本。本品适用于肺癌﹑肝癌﹑胃癌化疗合并用药,具有减毒增效的作用。 1.对早﹑中﹑晚期肿瘤患者的治疗:能有效杀灭癌细胞,抑制肿瘤﹑消除症状﹑促进康复。 2.配合手术治疗:能促进伤口愈合,提高患者机体免疫力,杀灭残留癌细胞,预防转移和复发。 3.配合放化疗治疗:能减轻恶心﹑呕吐﹑白细胞下降等不良反应及毒副作用,进一步杀灭静止期癌细胞,有效防止复发转移。 4.急﹑重﹑晚期患者服用:改善各种不适症状,解除痛苦,提高生活质量,延长生命。 5.部分患者服用一周后各种不适症状明显减轻或基本好转,多数患者经一至二疗程可达到肿瘤缩小至基本消失。 |
1.各型急性白血病,特别是大颗粒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蕈样肉芽肿﹑多发性骨髓病。 2.头颈部癌﹑肺癌﹑各种软组织肉瘤﹑小儿软组织肉瘤,银屑病。 3.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睾丸癌,鞍上生殖细胞瘤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1.口服,成人一次5~10mg,一日1次,每周1~2次,一疗程安全量50~100mg。 2.用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维持治疗,一次15~20mg/m2,每周一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胃肠道反应,包括口腔炎﹑口唇溃疡﹑咽喉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消化道出血.食欲减退常见,偶见假膜性或出血性肠炎等. 2.肝功能损害,包括黄疸﹑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等增高,长期口服可导致肝细胞坏死﹑脂肪肝﹑纤维化甚至肝硬变。 3.大剂量应用时,由于本品和其代谢产物沉积在肾小管而致高尿酸血症肾病,此时可出现血尿﹑蛋白尿﹑尿少﹑氮质血症甚或尿毒症。 4.长期用药可引起咳嗽﹑气短﹑肺炎或肺纤维化。 5.骨髓抑制:主要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长期口服小剂量可导致明显骨髓抑制,贫血和血小板下降而伴皮肤或内脏出血。 6.脱发﹑皮肤发红﹑瘙痒或皮疹。 7.白细胞低下时可并发感染。 |
禁忌 |
孕妇禁服,忌与藜芦同服。 |
已知对本品高度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虎眼万年青、半支莲、虎杖、郁金、白花蛇舌草、人参、丹参、黄芪、全蝎、蜈蚣。 |
本品主要成份是甲氨蝶呤。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深棕色的颗粒或粉末;气微,味苦、酸。 |
本品为淡橙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 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 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 4.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2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3时不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