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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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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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5克 |
0.25g(相当于原生药0.45g) |
生产企业 |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389 |
国药准字H6102367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 |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1岁以下须遵医嘱。 |
副作用 |
有可能发生嗜睡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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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及其组分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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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穿心莲。辅料为植物油。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银翘浸膏(按干浸膏计100mg连翘挥发油0.0002ml、荆芥挥发油0.00015ml、薄荷油0.00072ml、对乙酰氨基酚70g、维生素C33mg。 |
性状 |
本品为褐色的软胶囊,内容物应为含有少量悬浮固体浸膏的灰褐色至棕褐色油状液体;味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 |
注意事项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种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并可于乳汁中达到一定浓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药就诊。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