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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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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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5克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389 |
国药准字Z2001003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 |
解表宣肺,化湿和中。用于感冒属风寒、风寒挟湿证者,证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咽干或兼脘闷、恶心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 |
饭后半小时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用药后可见恶心、呕吐、失眠、心悸、口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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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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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穿心莲。辅料为植物油。 |
麻黄、柴胡、广藿香、肉桂、连翘、桔梗。辅料为蔗糖、聚山梨酯。 |
性状 |
本品为褐色的软胶囊,内容物应为含有少量悬浮固体浸膏的灰褐色至棕褐色油状液体;味苦。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气清香,味甜而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4.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