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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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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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丸重0.8g |
每袋装2.2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350 |
国药准字Z44020115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解表,疏风散寒,祛痰止咳。用于身体虚弱、感受风寒所致感冒,症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多、胸闷呕逆、乏力气短。 |
疏风解表,散寒化湿,健胃消食。用于感冒属风寒夹湿、内伤食滞证,症见恶寒发热、头痛身困、食少纳呆、嗳腐吞酸、腹痛泄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瓶(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凡是有寒湿证者慎用,单纯痰热型咳嗽、气喘不宜用本品。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成分 |
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制)、陈皮、枳壳(炒)、桔梗、木香、甘草。 |
半夏(制)、神曲、茯苓、砂仁、豆蔻、防风、紫苏叶、薄荷、乌药(醋制)、陈皮(蒸)等22味。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黑色的包衣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灰黄色;气香,味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