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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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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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9gx10丸/盒 |
生产企业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3038 |
国药准字Z4402071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辛辣、刺激、油腻饮食。 |
脾胃虚寒者禁用。 |
成分 |
穿心莲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辅料为:炼蜜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味苦。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苦或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