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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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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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7g*10袋(粤华) |
生产企业 |
山西振东开元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粤华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566 |
国药准字Z44022659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开胃,消食。用于脾胃虚弱,消化不良,面色萎黄,脘腹胀满,肠鸣腹泻。 |
开胃消滞,清热定惊。用于小儿积滞化热,消化不良,不思饮食,烦躁易惊,夜寐不安,大便不畅,小便短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半袋(3.5克)~一袋(7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1.孕妇忌服。 2.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
薏苡仁、稻芽、山楂、淡竹叶、钩藤、蝉蜕、甘草。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味甜、稍苦。 |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红棕色的颗粒;气微,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晨时腹泻。3.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4.哺乳期妇女慎用。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等不易消化食品。2.治疗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者,应及时到医院咨询医师。3.过敏体质者慎用。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