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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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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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山西振东开元制药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566 |
国药准字Z35020357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开胃,消食。用于脾胃虚弱,消化不良,面色萎黄,脘腹胀满,肠鸣腹泻。 |
温中散寒,健胃。用于脾胃虚寒,呕吐泄泻,胸满腹痛,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泄泻时腹部热胀痛者忌服。 |
成分 |
1.孕妇忌服。 2.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
本品主要成份肉桂、附片、党参、白术(炒)、炮姜、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味甜、稍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甜而辛辣。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晨时腹泻。3.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4.哺乳期妇女慎用。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感冒发热者慎用。3.孕妇慎用。4.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