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625g(C23H27N5O7S0.5g与C10H12N4O5S0.125g) |
40mg/瓶 |
生产企业 |
江苏海宏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073 |
H2018111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是由青霉素类抗菌药物哌拉西林和 β-内酰胺酶抑制剂他唑巴坦组成的复方药物,适用于治疗由下列病症中指定细菌的易感分离株引起的中度至重度感染。 1.社区获得性肺炎 由产生 β-内酰胺酶的流感嗜血杆菌分离株导致的社区获得性肺炎(仅限中等严重程度)。 2.医院获得性肺炎 由产生 β-内酰胺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对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敏感的鲍曼不动杆菌、流感嗜血 杆菌、克雷伯氏肺炎菌和铜绿假单胞菌导致的医院获得性肺炎(中等至严重程度)(由铜绿假 单胞菌导致的医院获得性肺炎应与氨基糖苷类药物合用治疗)。 3.泌尿道感染由大肠杆菌、变形杆菌属、铜绿假单胞菌、克雷伯氏肺炎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对甲氧西林不 耐药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导致的泌尿道感染。 4.腔内感染 由产生 β-内酰胺酶的大肠杆菌分离株或脆弱拟杆菌族的以下成员导致的阑尾炎(并发穿孔或 脓肿)和腹膜炎:脆弱拟杆菌、卵形类杆菌、多形拟杆菌或普通拟杆菌。此族的各个成员是在 不到 10 个病例中研究的。 5.皮肤及软组织感染 单纯性及复杂性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包括由产生 β-内酰胺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分离株导致 的蜂窝组织炎、皮肤脓肿和缺血性/糖尿病足感染。 6.细菌性败血症 由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对甲氧西林不耐药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克雷伯氏肺炎菌、铜绿 假单胞菌及鲍曼不动杆菌导致的细菌性败血症。 7.子宫内膜炎或盆腔炎 由产生 β-内酰胺酶的大肠杆菌分离株导致的产后子宫内膜炎或盆腔炎。 8.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合用于患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病人的细菌感染 由金黄色葡萄球(对甲氧西林不耐药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肺炎菌、铜绿 假单胞菌、不动杆菌、拟杆菌属导致的患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病人的细菌感染。 9.骨与关节感染。 由金黄色葡萄球(对甲氧西林不耐药的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大肠杆菌、铜绿假单胞 菌、克雷伯氏肺炎菌导致的骨与关节感染。 10.多种细菌混合感染 由多种细菌混合感染,包括怀疑感染部位(腹腔内、皮肤和软组织、上下呼吸道、妇科)存在 需氧菌和厌氧菌的感染。 为了减少耐药细菌的产生和保持本品及其他抗菌药物的有效性,本品应只用于治疗或预防经 证实或有确凿证据怀疑是由细菌所引发的感染。当培养和敏感度信息可用时,在选择或修改抗生 素疗法时应予以考虑。如果缺少这些数据,本地流行病学和敏感度模式可能对疗法的经验性选择 有帮助。 在治疗前应进行适当的细菌培养以及做药敏试验,以便确认引起感染的微生物,并且确定致 病菌对本品的敏感程度。 基于本品对如下文所罗列的革兰阳性和阴性、需氧和厌氧细菌具有广谱的抗菌活性,所以,将其用于治疗混合感染以及在药敏试验结果尚未报出时进行经验性治疗均十分见效。然而,虽然 在药敏试验结果报出之前,可以使用本品进行治疗,但一旦获得药敏结果或治疗无临床反应时, 仍需要修正治疗方案。 严重感染时,可在药敏试验结果报出之前开始使用本品作经验性治疗。 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治疗绿脓杆菌某些菌株的感染有协同作用。特别是在病人宿主防御系统受损的情况下,联合用药的治疗是成功的。两种药物均应使用全治疗剂量。一旦细菌培 养和药敏试验结果报出,应调整抗生素的治疗。 在治疗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病人时,应使用全剂量的特治星以及某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对于钾储备低下的病人要警惕可能出现低钾血症,在这类病人应定期测定电解质水平。 |
预防侵袭性曲霉菌和念珠菌感染。本品适用于13岁和13岁以上因重度免疫缺陷而导致这些感染风险增加的患者。这些患者包括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HSCT)后发生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的患者或化疗导致长时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患者。治疗口咽念珠菌病,包括伊曲康唑和/或氟康唑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适用于治疗口咽念珠菌病,包括伊曲康唑和/或氟康唑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 |
用法用量 |
1. 剂量 本品必须缓慢静脉滴注给药(例如,给药时间 20-30 分钟以上)。 成人与 12 岁及 12 岁以上的青少年 肾功能正常的成人和青少年的常用剂量为每 8 小时给予 4.5 g 本品。 每日的用药总剂量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部位增减,剂量范围可每 6 小时,8 小时或 12 小时一次,从一次 2.25 g~4.5 g 本品。 当本品与另一种抗生素(如: 氨基糖苷类药物)合用时,必须分别给药。β-内酰胺类在体外可导致氨基糖苷类药物的大量失活。本品与氨基糖苷联合用药时应分别配制、稀释,分别给药。 (见[药物相互作用]) 2. 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 ≤ 40 mL/分钟)或者血液透析患者,应当根据实际的肾功能损害程度调整本品静脉用药的剂量和间隔时间。合用氨基糖苷类治疗的医院获得性肺炎患者,应当根据生产商的建议调整氨基糖苷类的剂量。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的每日推荐剂量如下: 成人肾功能受损时静脉用剂量表 图片描述 血液透析的患者,除医院获得性肺炎外,其他所有适应症的最大剂量为 2.25 g q12 h。医院获得性肺炎的最大剂量为 2.25 g q8 h。因为血液透析可以清除给药剂量的 30% 到 40%,所以血液透析当天,每次透析操作以后,需要另外加用本品 0.75 g。连续非卧床腹膜透析(CAPD)患者不需要另外加用本品。 3. 疗程 本品的常规疗程为 7~10 天,但是治疗医院获得性肺炎的推荐疗程为 7-14 天。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患者的临床病情及细菌学进展情况,决定治疗的疗程。 4. 儿童患者 对于 9 月龄以上、体重不超过 40 千克、肾功能正常的患阑尾炎和/或腹膜炎的儿童,本品推荐剂量为哌拉西林 100 mg /他唑巴坦 12.5 mg/每公斤体重,每 8 小时一次。对于在 2-9 个月的儿童患者,基于药代动力学模型,本品的推荐剂量为哌拉西林 80 mg /他唑巴坦 10 mg/每公斤体重,每 8 小时一次。(见[儿童用药]和[药代动力学])。体重超过 40 千克肾功能正常的儿童患者应该接受成人剂量。对肾功能损害的儿童患者,本品尚无推荐剂量。 5. 复溶和稀释使用说明 静脉用药 对于普通药瓶包装制剂,取适量下文中所列的任何一种相容的复溶稀释液来复溶本品,稀释液用量标准为: 每克哌拉西林用 5 mL 稀释液,2.25 g 和 4.5 g 本品可分别用 10 ml 和 20 ml 相容的复溶稀释液来复溶。打旋直至溶解。 复溶后的药物应当马上使用,没有使用的部分在室温下(20 ℃ -25 ℃ )放置 24 小时后应当丢弃,或在冷藏保存(2 ℃ -8 ℃ )48 小时后丢弃。 相容的复溶稀释液 0.9% 氯化钠注射液、灭菌注射用水?、5% 葡萄糖注射液、抑菌盐水/对羟基苯甲酸酯、抑菌水/对羟基苯甲酸酯、抑菌盐水/苯甲醇、抑菌水/苯甲醇 复溶好的本品应当采用下列相容的静脉用药的稀释液进一步稀释(推荐每次给药的体积为 50 mL~150 mL)。静脉滴注给药时间至少为 30 分钟以上,滴注期间最好停止原来的静脉输液。 相容的静脉用药稀释液 0.9% 氯化钠注射液、灭菌注射用水?、5% 葡萄糖注射液、6% 右旋糖酐氯化钠注射液、乳酸林格氏注射液、哈特曼氏液、醋酸林格氏液、醋酸/苹果酸林格氏液。 ?推荐每次用药的灭菌注射用水最大体积为 50 mL ADD-Vantage?系统混合液 5% 葡萄糖注射液(50 或 100 mL) 0.9% 氯化钠注射液(50 或 100 mL) ADD-Vantage?瓶装产品的溶解操作说明参见其包装盒中的使用说明。 本品不能加到血制品或白蛋白水解产物中。 因为相容性尚未得到确证,本品不应在注射器或灌注瓶中与其它药物混合。 由于化学的不稳定性,本品不应与只含碳酸氢钠的溶液同时使用。 本品可以用携带式静脉输液泵给药。 6. 本品复溶后的稳定性 本品经相容性稀释液稀释后在玻璃或塑料容器(塑料注射器,静脉输液袋和输液管)中保持稳定。 复溶后的药物应当立即使用,没有使用的部分在室温下(20 ℃ -25 ℃ )放置 24 小时后应当丢弃,或在冷藏保存(2 ℃ -8 ℃ )48 小时后丢弃。复溶后的药物不能冷冻。 药物配置在静脉输液袋后稳定性研究表明,室温条件下 24 小时内是稳定(复溶后药物的效价、溶液的 pH 值和溶液的澄清度),冷藏条件下在 1 周内保持稳定。本品不含防腐剂,操作时应当采用适当的无菌技术。 室温条件下,便携式静脉输液泵中的本品在 12 小时内保持稳定。每剂药物均需溶解稀释到 37.5 mL 或 25 mL,每天的给药溶液量可通过无菌操作转移到药物储存器(静脉输液袋或药液筒)中。按照药物储存器生产厂的说明将储存器连接到预先设定好程序的便携式静脉输液泵上,使用便携式静脉输液泵给药时本品的稳定性不受影响。 本品与 ADD-Vantage 系统混合的稳定性研究表明,室温下药物的化学稳定性(效价、pH 和澄清度)可以保持 24 小时(注:本品在 ADD-Vantage?系统中复溶后不能冷藏或冷冻)。只要是溶液和容器的条件允许,注射药品用药前均应目检,以确定是否存在颗粒物质和变色现象。 |
预防侵袭性真菌感染:200mg(5ml),每日3次。疗程根据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或免疫抑制的恢复程度而定。口咽念珠菌病:第1天的负荷剂量100mg(2.5ml),每日2次,之后100mg(2.5ml),每日1次,为期13天。伊曲康唑和/或氟康唑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400mg(10ml),每日2次。疗程根据患者基础疾病的严重程度和临床应答而定。本品置于4盎司(123ml)琥珀色玻璃瓶内,带防儿童开启封盖(NDC0085-1328-01),内含105ml混悬液(每ml含40mg泊沙康唑)。使用前请充分振摇本品。建议在每次给药后和储存前用水清洗量匙。必须在进餐期间服用本品,或者对于无法进餐的患者,可以伴随营养液或碳酸饮料(如:姜汁汽水)服用本品。为了增加泊沙康唑的口服吸收并且优化血浆浓度:必须在进餐期间或进餐后立即(20分钟内)服用本品。对于无法进餐的患者,可以伴随营养液或碳酸饮料(如:姜汁汽水)服用本品。而对于无法进餐或不能耐受口服营养液或碳酸饮料的患者,考虑采用其他抗真菌治疗或对患者出现的突破性真菌感染进行密切监测。在出现重度腹泻或呕吐的患者中,必须对突破性真菌感染进行密切监测。通常应避免可导致泊沙康唑血浆浓度降低的联合用药,除非获益超过风险。如果需要使用这类药物,必须对患者出现的突破性真。 菌感染进行密切监测。肾功能不全:单次服用400mg口服混悬液后,轻度(CLcr:50~80ml/min/1.73m2,n=6)和中度(CLcr:20~49ml/min/1.73m2,n=6)肾功能不全对于泊沙康唑的药代动力学不存在显著的影响,因此,在轻度至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中,不需要进行剂量调整。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CLcr:<20ml/min/1.73m2)中,平均血浆暴露水平(AUC)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CLcr:>80ml/min/1.73m2)相似;然而与其它肾功能受损组(变异系数<40%)相比,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AUC估计值范围存在较高的变异性(变异系数=96%)。由于暴露水平存在变异性,必须对重度肾功能受损患者出现的突破性真菌感染进行密切监测。肝功能不全:在轻度(Child-PughA级,N=6)、中度(Child-PughB级,N=6)和重度(Child-PughC级,N=6)肝功能不全患者中,单次口服泊沙康唑400mg后,平均AUC与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N=18)相比分别升高43%、27%和21%。与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相比,在轻度、中度和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平均Cmax分别升高1%、升高40%和降低34%。与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相比,在轻度、中度和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平均表观口服清除率(CL/F)分别下降18%、36%和28%。在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以及轻度、中度和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消除半衰期(t1/2)分别为27小时、39小时、27小时和43小时。在轻度至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A、B和C级)患者中,不建议对本品进行剂量调整【见注意事项】。性别:在男性和女性中,泊沙康唑的药代动力学相似。不需要根据性别对本品进行剂量调整。人种:泊沙康唑的药代动力学性质不受人种的显著影响。不需要根据人种对本品进行剂量调整。 |
副作用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腹泻(每100个患者中有1至10个出现)。 在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中伪膜性结肠炎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在10000个病人中发生1至10例。从现有数据中无法估计全血细胞减少症、过敏性休克、Stevens-Johnson 综合征的发生频率。 在下表中,按系统器官分类和MedDRA-首选术语列出不良反应。在各个频率分组内,不良反应按严重性减序列出。 |
严重不良反应和其他重要不良反应:下列严重不良反应和其他重要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的其他章节进行详细讨论:过敏反应。心律失常和QT间期延长、肝毒性。临床试验经验:因为临床试验在各种不同条件下开展,不能将本品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率与其他药物临床试验的结果进行直接比较,并且不能代表临床实践中的实际发生率。在临床试验的1844名患者中对泊沙康唑治疗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估。其中包括参加活性对照预防研究的605名患者、参加活性对照口咽念珠菌病研究的557名患者、参加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研究的239名患者,以及参加其他适应症研究的443名患者。这反映了不同的人群,包括免疫功能受损患者,如恶性血液病、化疗后中性粒细胞减少、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反应和HIV感染,以及非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该患者人群中71%为男性,平均年龄为42岁(范围为8~84岁,56%的患者≥65岁,1%的患者<18岁),64%为白人,16%为西班牙裔,36%非白人人种(包括14%的黑人)。171名患者接受了≥6个月的泊沙康唑治疗,其中58名患者接受了≥12个月的泊沙康唑治疗。表2显示了泊沙康唑预防研究中发生率大于10%的治疗中出现的不良反应。表3显示了口咽念珠菌病(OPC)/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rOPC)研究中发生率至少为10%的治疗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曲霉菌和念珠菌的预防:在2项随机、比较性预防研究中,在重度免疫功能受损患者中,将泊沙康唑200mg,每日3次方案与氟康唑400mg,每日1次或伊曲康唑200mg,每日2次方案的安全性进行了比较。预防临床研究中最频繁报告的不良反应(>30%)包括发热、腹泻和恶心。预防临床研究中最常导致停止泊沙康唑治疗的不良反应与胃肠病症相关,具体而言包括恶心(2%)、呕吐(2%)和肝酶水平升高(2%)。发生口咽念珠菌病的HIV感染受试者:在2项关于口咽念珠菌病的随机、对照研究中,对557名HIV感染患者接受泊沙康唑≤400mg,每日1次的安全性与262名HIV感染患者接受氟康唑100mg,每日1次的安全性进行了比较。另有239名出现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的HIV感染患者在2项关于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rOPC)的非比较性临床试验中接受了泊沙康唑治疗。在这些受试者中,149名接受每日800mg剂量治疗,其余受试者接受剂量≤400mg,每日1次治疗。在OPC/rOPC研究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发热、腹泻、恶心、头痛和呕吐。在对照OPC汇总研究中,最常导致停止泊沙康唑治疗的不良反应包括呼吸功能不全(1%)和肺炎(1%)。在难治性OPC汇总研究中,最常导致停止泊沙康唑治疗的不良反应包括AIDS(7%)和呼吸功能不全(3%)。较不常见的不良反应:血液和淋巴系统:溶血性尿毒性综合征、血栓形成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中性白细胞减少加重。内分泌系统:肾上腺功能不全。神经系统:感觉异常。免疫系统:过敏反应。心脏: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血管:肺栓塞。肝胆系统:胆红素血症、肝酶水平升高、肝功能异常、肝炎肝肿大、黄疸、SGOT水平升高、SGPT水平升高。代谢和营养:低钾血症。血小板、出血和凝血:血小板减少症。肾脏和泌尿系统:急性肾衰竭。临床实验室检查值:在健康志愿者和患者中,肝功能检查参数值升高与泊沙康唑血浆浓度升高无关。大多数肝功能检查异常结果为轻微、一过性并且不会导致停止治疗。本品上市后没有发现在临床试验期间未被披露的具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列在[成份]中的本品的活性物质、任何其他青霉素-抗菌药物、或任何辅料成分超敏的患者。 对任何其他β-内酰胺类活性物质(例如头孢菌素、单酰胺菌素或碳青霉烯)有急性严重过敏反应的病史。 对β-内酰胺酶抑制剂有过敏反应史者。 |
过敏反应:对泊沙康唑、本品的任何成分或其他唑类抗真菌药过敏者禁用本品。 与西罗莫司联用禁止本品与西罗莫司联合使用。本品与西罗莫司联合用药可导致西罗莫司血液浓度约升高9倍,从而会导致西罗莫司中毒。与CYP3A4底物联合用药可导致QT间期延长。禁止本品与CYP3A4底物联合使用,因为联合使用会导致QT间期延长。本品与CYP3A4底物匹莫齐特和奎尼丁联合用药可导致上述药品的血浆浓度升高,从而导致QTc间期延长和罕见的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主要通过CYP3A4代谢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禁止本品与主要通过CYP3A4代谢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联合使用,例如:阿托伐他汀、洛伐他汀和辛伐他汀。由于联合使用后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会增加,从而会导致横纹肌溶解。与麦角生物碱联用禁止本品与麦角生物碱联合使用。泊沙康唑会导致麦角生物碱(麦角胺和双氢麦角胺)血浆浓度升高,可能导致麦角中毒。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哌拉西林钠和他唑巴坦钠(以哌拉西林和他唑巴坦计,标示量之比为 8:1) |
泊沙康唑。辅料:人造樱桃味纯净水、枸橼酸一水物、丙三醇、液体葡萄糖、聚山梨醇酯80、西甲硅油、苯甲酸钠(E211)、枸橼酸钠二水物、二氧化钛(E171)、黄原胶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疏松块状物或(和)粉末。 |
白色混悬液,可观察到透明至不透明白色半固体颗粒。 |
注意事项 |
1. 特别警告 选择本品治疗患者时, 应根据感染严重程度和对其他合适的抗菌药物的耐药普遍性等因素, 考虑使用广谱半合成青霉素的适当性。 开始本品治疗前, 应仔细询问既往对青霉素、其他β-内酰胺类药物(例如头孢菌素、单酰胺菌素或碳青霉烯)和其它过敏原的超敏反应情况。有报道显示,接受青霉素(包括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治疗的患者可发生严重(有时是致命性的)超敏反应(过敏性/过敏样反应[包括休克])。这些过敏反应更易发生在对多种过敏原有过敏史的患者中。 发生严重超敏反应时需要停用此抗生素,并可能需要给予肾上腺素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本品会引起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Stevens-Johnson 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药物反应伴噬酸性粒细胞增多和全身性症状和急性全身发疹性脓疱病(见[不良反应])。若患者出现皮疹,应密切观察,若损伤加重,则停用本品。 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本品)的应用都有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CDAD)的报告,其严重程度可表现为轻度腹泻至致死性结肠炎。抗菌药物治疗可引起结肠正常菌群的改变,导致艰难梭菌的过度生长。 艰难梭菌产生的毒素 A 和毒素 B 促使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CDAD)的病情恶化。产生剧毒的艰难梭菌株会引起发病率和死亡率升高,因为抗菌药物治疗可能对这些感染无效,有可能需要结肠切除。对于所有使用抗菌药物后出现腹泻的患者,必须考虑到 CDAD 的可能。由于曾经有给予抗菌药物治疗之后超过 2 个月发生 CDAD 的报道,因此需仔细询问病史。 如果怀疑或确定 CDAD,可能需要在正使用的抗菌药物中停用不直接针对艰难梭菌的抗菌药物。应按照临床指征开始适当的液体和电解质管理、蛋白质补充、艰难梭菌的抗菌治疗、以及外科评估。 2. 注意事项 使用β-内酰胺类抗生素(包括哌拉西林)治疗的部分患者可有出血表现。这些反应常与凝血试验(如凝血时间、血小板聚集和凝血酶原时间)异常有关,并多见于肾功能衰竭患者。如果有出血的表现,应当停用抗生素治疗(本品),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据观察,与本品给药相关的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是可逆的,并且在长期用药的情况下最常出现。 应定期评估患者的造血功能,尤其是对于长期治疗(即 ≥ 21 天)。 和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一样,若高于推荐的静脉给药剂量,患者可能会出现惊厥形式的神经系统并发症(特别是患者患有肾功能损害时)。 本品治疗可能导致出现耐药菌,其可能导致双重感染。 在本品中,每克哌拉西林共含有 2.84mEq(65 mg)的 Na (钠离子)。治疗需要限制盐摄入的患者时,可以考虑这一点。钾储备较低的患者应定期测量电解质,并且,对于钾储备可能较低以及接受细胞毒性治疗或利尿剂的患者,应考虑低钾血症的可能性。 和其他半合成青霉素类一样,哌拉西林的使用可使囊性纤维化患者发热和皮疹发生率升高。 在缺乏确诊或高度可疑细菌感染的证据或缺乏预防用药的指征下,处方给予哌拉西林和他唑巴坦可能不会使患者受益却增加耐药菌发生的风险。 本品治疗过程中可出现白细胞减少和中性粒细胞减少,尤其是疗程延长者。因此应该定期检查造血功能。 3. 危重患者中的肾毒性 一项在危重患者中进行的随机、多中心、对照试验发现,使用本品是肾衰竭的独立风险因素,且与其他β-内酰胺抗菌药物相比,本品会导致肾功能恢复延迟(见[不良反应]),基于此研究,危重患者人群应考虑采用替代治疗方案。如果替代治疗方案不足或不可用,请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监测肾功能(见[用法用量])。 本品和万古霉素联用可能伴随急性肾损伤的发生率升高。(见[药物相互作用])对于肌酐清除率 ≤ 40 mL/min 的患者和透析患者(血液透析和 CAPD),应基于肾功能受损程度减小本品的静脉输注剂量(见[用法用量])。 对驾驶和使用机械能力的影响 未开展对驾驶和使用机械能力影响方面的研究。 4. 实验室检查 应当定期检查造血功能,特别是长期治疗(即 ≥ 21 天)的患者(见[不良反应])。 |
与神经钙蛋白抑制剂的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环孢菌素或他克莫司联合用药可导致这些神经钙蛋白抑制剂的全血浓度谷值升高。临床疗效研究中,对环孢菌素浓度升高患者已有肾毒性和脑白质病(包括孤立的死亡病例)报告。在泊沙康唑治疗期间和停止治疗后应该频繁监测环孢菌素或他克莫司的全血浓度谷值,并且依据此调整环孢菌素或他克莫司的剂量。心律失常和QT间期延长:某些唑类药物,包括泊沙康唑在内会导致心电图QT间期延长。另外,使用泊沙康唑的患者已有罕见的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病例报告。健康志愿者中的多重时间匹配心电图分析结果显示QTc间期平均值没有任何升高。在基线和稳态时,记录了接受泊沙康唑400mg,每日2次,伴随高脂肪膳食的173名健康男性和女性志愿者(年龄为18~85岁)在12小时内采集的多重时间匹配心电图。在该汇总分析中,按推荐临床剂量给药后,QTc间期(Fridericia)平均值相对于基线的变化为-5msec。在给予安慰剂的少数受试者(n=16)中也发现QTc(F)间期减低(-3msec)。安慰剂调整后的最大QTc(F)间期平均值相对于基线的变化<0msec(-8msec)。接受泊沙康唑的健康受试者没有出现QTc(F)间期≥500msec或QTc(F)间期与基线相比升高≥60msec。本品不得与属于CYP3A4底物和已知可延长QTc间期的药品联合使用。可能发生药物性心律失常状况的患者应该慎用泊沙康唑。在出现过心律失常状况的患者中,必须慎用本品,例如:先天性或获得性QTc间期延长、窦性心动过缓,已出现症状性心律失常联合使用已知可导致QTc间期延长的药品(除了在禁忌中提到的药物)。电解质紊乱,在泊沙康唑治疗前和治疗过程中,必要时应对电解质紊乱,特别是钾离子、镁离子或钙离子水平进行监测和纠正。泊沙康唑是CYP3A4抑制剂,在其它通过CYP3A4代谢的药品治疗期间,只能在特殊情况下使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肝毒性:在临床试验中,出现了肝脏不良反应(例如轻度至中度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总胆红素水平升高和/或临床肝炎)。肝功能检查参数升高通常在停止治疗时可逆转,在某些情况下,在未暂停药物治疗时,这些试验结果可恢复正常,极少需要停药。在罕见情况下,患有严重基础疾病(例如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的患者在泊沙康唑治疗期间出现更重度的肝脏不良反应,包括胆汁淤积或肝功能衰竭,甚至死亡。这些重度肝脏不良反应主要见于一项临床试验中接受每日800mg(400mg,每日2次或200mg,每日4次)治疗的受试者。在开始泊沙康唑治疗和治疗期间,必须对肝功能检查进行评估。对于泊沙康唑治疗出现肝功能检查异常的患者,必须对发生更重度的肝损伤进行监测。患者管理必须包括肝功能实验室评估(尤其是肝功能检查和胆红素)。如果临床体征和症状符合肝病,并且与泊沙康唑相关,必须停止泊沙康唑治疗。与咪达唑仑联用:本品与咪达唑仑联合用药会导致咪达唑仑血浆浓度约升高5倍。而咪达唑仑血浆浓度升高则会增强并且延长催眠和镇静作用。必须密切监测治疗患者是否发生咪达唑仑血浆浓度过高导致的不良反应,并且必须备有苯二氮卓受体拮抗剂用于逆转这些反应。其他过敏反应:尚无泊沙康唑与其它唑类抗真菌药物有交叉过敏的相关信息。在对其它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使用泊沙康唑时,应注意观察过敏情况。胃肠功能紊乱有关重度胃肠功能紊乱(如重度腹泻)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数据有限。在重度腹泻或呕吐患者中,必须对突破性真菌感染进行密切监测。利福霉素抗菌药物(利福平、利福布汀)、特定的抗惊厥剂(苯妥英、卡马西平、苯巴比妥、扑米酮)、依法韦仑和西咪替丁 在联合治疗期间,泊沙康唑的浓度可显著下降;因此,除非对患者的益处超过风险,否则必须避免联合使用泊沙康唑。 辅料每5ml该药品混悬液大约含1.75g葡萄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患者不得接受这类药物治疗。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尚没有开展过考察泊沙康唑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的研究。由于已经报告过的泊沙康唑的某些不良反应(如腹泻、嗜睡等)潜在可能影响驾驶/操作机器的能力,如需驾驶或操作机器应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