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翘袋泡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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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银翘袋泡剂

复方板蓝根颗粒

规格

2g*12袋

每袋装15g(相当原生药15g)
生产企业

重庆市药研院制药有限公司

河北恒利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0020508

国药准字Z13020947
说明
适应症

辛凉透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开水泡服,一次2袋,一日2~3次。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牛蒡子、桔梗、淡豆豉、芦根、淡竹叶、甘草。

本品主要成份为:板蓝根。

性状

银翘袋泡剂为袋泡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的颗粒;气芳香,味微甜而苦、辛。

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