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七痛经散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田七痛经散

田七痛经胶囊

规格

0.4g

每粒装0.4g
生产企业

白云山和记黄埔莱达制药(汕头)有限公司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1682

国药准字Z53021392
说明
适应症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用法用量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1~2克,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1克,一日2~3次。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三七,延胡索,小茴香,五灵脂,川芎,冰片,蒲黄,木香。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性状

本品为淡灰黄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微甘。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灰黄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微甘。

注意事项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使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