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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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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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0支 |
每瓶装4g |
生产企业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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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071 |
国药准字Z13022384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养阴生津,用于气阴两亏 ,心悸气短,自汗。 |
疏肝解郁,益气养血,健脾安神。用于绝经前后引起的心悸气短,烦燥易怒,眩晕失眠,阵热汗出,胸乳胀痛,月经紊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4~8克,大蜜丸一次1~2丸,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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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
成分 |
党参、麦冬、五味子。 |
柴胡、黄芩、白芍、墨旱莲、人参、党参、郁金、香附(醋制)、当归、薄荷、川芎、玄参、茯苓、法半夏、石菖蒲、牡丹皮、陈皮、干姜、白术(麸炒)、丹参、王不留行(炒)、女贞子(酒炙)。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本品为黑褐色水蜜丸;气微香,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4.心悸气短症状明显,应去医院诊治。5.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