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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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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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100片 |
4mg(按C18H19N3O计) |
生产企业 |
临汾宝珠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493 |
国药准字H1097006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镇吐药。本品主要用于: 1. 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 2. 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 3. 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 4. 糖尿病性胃轻瘫﹑尿毒症﹑硬皮病等胶原疾患所致胃排空障碍。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1.成人常用量:每次5~10mg,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每日4次,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5mg/kg。 2.小儿常用量:5~14岁每次用2.5~5mg,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小儿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1mg/kg。 |
1. 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 2. 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3. 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4. 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
副作用 |
1.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昏睡、烦燥不安、疲怠无力。 2. 少见的反应有:乳腺肿痛、恶心、便秘、皮疹、腹泻、睡眠障碍、眩晕、严重口渴、头痛、容易激动。 3. 用药期间出现乳汁增多,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 4. 大剂量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可出现肌震颤、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禁忌 |
1. 下列情况禁用 (1) 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 (2) 癫痫发作的频率与严重性均可因用药而增。 (3) 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可因用药使胃肠道的动力增加,病情加重。 (4) 嗜铬细胞瘤可因用药出现高血压危象。 (5) 不可用于因行化疗和放疗而呕吐的乳癌患者。 2. 下列情况慎用 (1) 肝功能衰竭时,丧失了与蛋白结合的能力。 (2) 肾衰,即重症慢性肾功能衰竭使锥体外系反应危险性增加,用量应减少。 |
对本品过敏者,胃肠梗阻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氧氯普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
性状 |
新活力甲氧氯普胺片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 醛固酮与血清催乳素浓度可因甲氧氯普胺的使用而升高。 2.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至少须减少60%,这类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 3. 因本品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若两药必须合用,间隔时间至少要1小时。 4. 本品遇光变成黄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