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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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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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50ml:格拉司琼(C18H24N4O)3mg与氯化钠(NaC1)0.45g |
生产企业 |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心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191 |
国药准字H2004106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镇吐药。本品主要用于: 1. 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 2. 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 3. 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 4. 糖尿病性胃轻瘫﹑尿毒症﹑硬皮病等胶原疾患所致胃排空障碍。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每日4次。成人总剂量 不得超过0.5mg/kg/日。小儿:5~14岁每次用2.5~5mg,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小儿总剂量不得超过0.1mg/kg/日。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副作用 |
1.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昏睡、烦燥不安、疲怠无力。 2. 少见的反应有:乳腺肿痛、恶心、便秘、皮疹、腹泻、睡眠障碍、眩晕、严重口渴、头痛、容易激动。 3. 用药期间出现乳汁增多,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 4. 大剂量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可出现肌震颤、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禁忌 |
1. 下列情况禁用 (1) 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 (2) 癫痫发作的频率与严重性均可因用药而增。 (3) 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可因用药使胃肠道的动力增加,病情加重。 (4) 嗜铬细胞瘤可因用药出现高血压危象。 (5) 不可用于因行化疗和放疗而呕吐的乳癌患者。 2. 下列情况慎用 (1) 肝功能衰竭时,丧失了与蛋白结合的能力。 (2) 肾衰,即重症慢性肾功能衰竭使锥体外系反应危险性增加,用量应减少。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氧氯普胺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 醛固酮与血清催乳素浓度可因甲氧氯普胺的使用而升高。 2.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至少须减少60%,这类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 3. 因本品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若两药必须合用,间隔时间至少要1小时。 4. 本品遇光变成黄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