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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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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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安徽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百益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1787 |
国药准字H32025500 |
说明 | ||
适应症 |
镇吐药。主要用于: 1.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 2.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 3.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 4.糖尿病性胃轻瘫、尿毒症、硬皮病等胶原疾患所致胃排空障碍 |
用于防治乘车、船和飞机引起的眩晕、恶心和呕吐等晕动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1~2片),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2片);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1~2片),每日4次。总剂量不得超过0.5mg/kg/日。 小儿:5~14岁每次用2.5~5mg(1/2~1片),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小儿总剂量不得超过0.1mg/kg/日。 |
外用,于乘车、船、机前20分钟,取本品贴于翳明或内关双侧穴位。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昏睡、烦燥不安、疲怠无力; 2.少见的反应有:乳腺肿痛、恶心、便秘、皮疹、腹泻、睡眠障碍、眩晕、严重口渴、头痛、容易激动; 3.用药期间出现乳汁增多,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 4.大剂量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可出现肌震颤、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 |
有口渴、瞳孔散大、视力模糊、嗜睡、心悸、局部潮红、定向障碍、头痛、尿潴留、便秘。 |
禁忌 |
1.下列情况禁用: ①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 ②癫痫发作的频率与严重性均可因用药而增加; ③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可因用药使胃肠道的动力增加,病情加重; ④嗜铬细胞瘤可因用药出现高血压危象; ⑤不可用于因行化疗和放疗而呕吐的乳癌患者。 2.下列情况慎用: ①肝功能衰竭时,丧失了与蛋白结合的能力; ②肾衰,即重症慢性肾功能衰竭使锥体外系反应危险性增加,用量应减少。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严重心脏病、器质性幽门狭窄、麻痹性肠梗阻患者禁用。有卟啉病史、哮喘史及未控制的糖尿病患者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化学名:N-[(2-二乙氨基)乙基]-4-氨基-2-甲氧基-5-氯-苯甲酰胺 分子式:C14H22ClN3O2 分子量:299.80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贴含氢溴酸东莨菪碱0.34毫克,水杨酸甲酯3.18毫克,樟脑3.18毫克,薄荷脑3.18毫克。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羊毛脂、凡士林。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小块含药膏布,膏面淡黄色。 |
注意事项 |
1.醛固酮与血清催乳素浓度可因甲氧氯普胺的使用而升高; 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至少须减少60%,这类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 3.因本品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若两药必须合用,间隔时间至少要1小时; 4.本品遇光变成黄 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
1、老人、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青光眼、前列腺肥大、严重心脏并器质性幽门狭窄、麻痹性肠梗阻以及肝硬化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得贴于皮肤破溃处。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