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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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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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江西普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凯镛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495 |
国药准字Z1202003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干咳,咽干,咽痛。 |
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油腻食物 |
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苦杏仁、麦冬、地黄、桔梗、薄荷、甘草。辅料为蔗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茯苓、牡丹皮、泽泻、麦冬、五味子;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味甜、酸、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 2.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厚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油腻食物。 2 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 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