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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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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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10ml*12支/盒 |
生产企业 |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宝鉴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840 |
国药准字Z51021307 |
说明 | ||
适应症 |
淸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干咳,咽干,咽痛。 |
养阴清肺,利咽解毒。用于阴虚燥热、火毒内蕴所致的咽部肿痛、咽干少津、喉核肿大;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第一次20毫升,以后每次10~15毫升,一日4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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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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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枇杷叶、苦杏仁、川贝母、麦冬、地黄、甘草、桔梗、薄荷。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辅料: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澄清液体;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 2.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厚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