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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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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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0.3g*10粒*1板*8小盒 |
生产企业 |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天皇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840 |
国药准字B20020442 |
说明 | ||
适应症 |
淸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干咳,咽干,咽痛。 |
益气养阴,养胃生津。适用于气阴两虚所致的干咳,口燥咽干,两目干涩,视物模糊,五心烦热,午后潮热,大便干结,神疲乏力,腰膝酸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枇杷叶、苦杏仁、川贝母、麦冬、地黄、甘草、桔梗、薄荷。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铁皮石斛、灵芝、西洋参。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黄色或浅黄棕色的颗粒,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 2.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厚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虚寒湿重者慎服。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