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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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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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支装10ml;每瓶装160ml |
生产企业 |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远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840 |
国药准字Z36021673 |
说明 | ||
适应症 |
淸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干咳,咽干,咽痛。 |
滋肾养肺。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忌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
成分 |
枇杷叶、苦杏仁、川贝母、麦冬、地黄、甘草、桔梗、薄荷。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茯苓,牡丹皮,泽泻,麦冬,五味子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味酸、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 2.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厚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