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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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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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0ml |
每100丸重10g |
生产企业 |
武汉钧安制药有限公司 |
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089 |
国药准字Z2005431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干咳,咽干,咽痛。 |
滋补肝肾,镇静安神,养血通络。用于妇女绝经前后,肝肾阴虚引起的月经紊乱,潮热多汗,失眠健忘,心烦易怒,头晕耳鸣,咽干口渴,四肢酸楚,关节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50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枇杷叶、苦杏仁、川贝母、麦冬、地黄、甘草、桔梗、薄荷。辅料为蔗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酒女贞子、覆盆子、菟丝子、枸杞子、制何首乌、龟甲、地骨皮、南沙参、麦冬、炒酸枣仁、地黄、白芍、赤芍、当归、鸡血藤、珍珠母、石斛、菊花、墨旱莲、桑叶、白薇、知母、黄芩。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气芳香,味甜。 |
为深棕色的水蜜丸;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 2. 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厚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 3.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 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肾阳虚症状明显者,如表现形寒肢冷、大便溏薄、面浮肢肿等症,不宜服用。 3、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7、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