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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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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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0ml |
(1)每瓶装10ml (2)每瓶装20ml |
生产企业 |
武汉钧安制药有限公司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089 |
国药准字Z1096005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干咳,咽干,咽痛。 |
养血益气,复脉定悸。用于气虚血少,心悸气短,盗汗失眠,咽干舌燥,大便干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腹胀便溏、食少苔腻者忌用。 |
成分 |
枇杷叶、苦杏仁、川贝母、麦冬、地黄、甘草、桔梗、薄荷。辅料为蔗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地黄、麦冬、红参、大枣、阿胶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 2. 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厚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 3.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 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