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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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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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粒重10g |
0.4gx54粒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911 |
国药准字Z2002006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滋阴补肾。用于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上焦风热所致的头晕脑胀,牙龈疼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大便干燥、小便黄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服药后可出现腹泻或伴轻度腹痛。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脾胃虚寒者禁服。 |
成分 |
茯苓,牡丹皮,山药,山茱萸,熟地黄,泽泻。 |
黄连、栀子、连翘、白芷、薄荷、川芎、石膏、黄芩、黄柏、大黄、菊花、旋复花、荆芥穗、防风、桔梗、炒蔓荆子、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大蜜丸,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服感冒药。3.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暴发火眼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