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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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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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g |
10g*12袋 |
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023 |
国药准字Z200233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补肾。用于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 |
补养气血。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 :每日2.5 g/m2,连用2周,休息1周。每日总剂量分早晚2次于饭后半小时用水吞服。如病情继续恶化或产生不能耐受的毒性时应停止治疗。治疗中剂量调整 :本品所引起的毒性有时需要做对症处理或对剂量进行调整(停药或减量)。一旦减量,以后不能再增加剂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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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牡丹皮、茯苓、泽泻。 |
当归、阿胶、熟地黄、白芍、党参、黄芪、茯苓、川芎、炙甘草。辅料为糊精、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味甜而酸。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甘、微苦、涩、辛。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花溪阿归养血颗粒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花溪阿归养血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