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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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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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8g*36粒 |
0.5g*36粒 |
生产企业 |
陕西摩美得气血和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省新鹿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314 |
国药准字Z2005369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湿,化瘀止痛。用于湿热瘀阻所致妇女带下、色黄质粘稠、或如豆渣状、气臭,少腹、腰骶疼痛。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败酱草、薏苡仁、川楝子、柴胡、黄芩、赤芍、陈皮。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地黄、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2.脾胃明显虚弱者慎用。3.虚症带下不宜选用,其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伴有神疲乏力,头昏目眩,面色白或萎黄,四肢不温等症。4.带下明显异常,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去医院诊治。5.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或服药后症状加重者,应去医院诊治。6.老人、少女、孕妇均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