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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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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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8g |
每袋装6g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40061 |
国药准字Z2202478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湿,化瘀止痛。用于湿热瘀阻所致妇女带下、色黄质粘稠、或如豆渣状、气臭,少腹、腰骶疼痛。 |
本品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辛辣刺激性食物。 |
成分 |
败酱草、薏苡仁、川楝子、柴胡、黄芩、赤芍、陈皮。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甘草(密炙)、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气味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脾胃明显虚弱者慎用。 3.虚症带下不宜选用,其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伴有神疲乏力,头昏目眩,面色白或萎黄,四肢不温等症。 4.带下明显异常,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去医院诊治。 5.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或服药后症状加重者,应去医院诊治。 6.老人、少女、孕妇均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 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 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 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