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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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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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8g |
每丸重0.22克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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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40061 |
Z2016000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湿,化瘀止痛。用于湿热瘀阻所致妇女带下、色黄质粘稠、或如豆渣状、气臭,少腹、腰骶疼痛。 |
化滞止泻,用于饮食不节或水土不服引致的成人及小儿腹泻,属于湿热、食滞证者。症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腹泻,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每日3次,饭后服用。成人,每次3粒;11岁至14岁,每次2粒;8岁至10岁,每次1.5粒;5岁至7岁,每次1粒。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通过实施临床验证结果得知本产品未发现任何不良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本产品并无任何禁忌事项。 |
成分 |
败酱草、薏苡仁、川楝子、柴胡、黄芩、赤芍、陈皮。 |
木馏油、阿仙粉、黄柏粉、甘草粉、陈皮粉。辅料为羟甲基纤维素钙、甘油、谁、桂皮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黑棕色稍软的丸剂,气特异,有灼舌感。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脾胃明显虚弱者慎用。 3.虚症带下不宜选用,其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伴有神疲乏力,头昏目眩,面色白或萎黄,四肢不温等症。 4.带下明显异常,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去医院诊治。 5.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或服药后症状加重者,应去医院诊治。 6.老人、少女、孕妇均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用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未满五周岁的小儿不宜服用,老年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保管、贮存与处理上的注意 (1)服用后请拧紧瓶盖,并保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 (2)为保证药效,避免误用,请勿将药丸换置于其他容器中。 (3)本药若误附着在皮肤时可用香皂与温水冲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