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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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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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9g*48片 |
1gx12袋 |
生产企业 |
重庆神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453 |
国药准字Z450219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湿,化瘀止痛。用于湿热瘀阻所致妇女带下,色黄质粘稠或如豆渣状,气臭,少腹、腰骶疼痛。 |
解肌透表,清热解毒,利湿止泻。用于湿热蕴结所致的泄泻腹痛、便黄而黏、肛门灼热;及风热感冒所致的发热恶风、头痛身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克;小儿一次1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败酱草、薏苡仁、川楝子、柴胡、黄芩、赤芍、陈皮。 |
葛根、黄芩、黄连、甘草(炙)。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深褐色;味微苦。 |
本品为暗棕褐色至类黑色微丸;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2.脾胃明显虚弱者慎用。3.虚证带下不宜选用。其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伴有神疲乏力,头昏目眩,面色白或萎黄、四肢不温等症。4.带下明显异常,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去医院诊治。5.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诊治。6.老人、少女、孕妇均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慎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禁食生硬、油腻、难消化食物。 2.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 3.脾胃虚寒腹泻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