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片重0.6g |
每粒装0.5g(含对乙酰氨基酚24mg) |
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271 |
国药准字Z2202251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健脾益气,开胃强身。用于食欲不振,饮食不化,自汗盗汗,头发稀黄,面黄瘦弱,夜卧不宁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用法用量 |
嚼服,7岁以上一次10片,3~7岁一次5~10片,3岁以下一次3~5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⑴一般剂量较少引起不良反应,对胃肠刺激小,不会引起胃肠出血。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 ⑵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⑶有嗜睡、疲劳、口干、咽干、咽痛,少见有皮肤瘀斑及出血倾向、胸闷、心悸。 ⑷少数患者出现药疹。⑶个别患者有烦躁、失眠等中枢兴奋症状,甚至可能诱发癫痫。 ⑸新生儿和早产儿、癫痫患者、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者禁用。 |
禁忌 |
尚不明确 |
⑴新生儿和早产儿、癫痫患者、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者禁用。 ⑵对本品及辅料过敏者禁用。 ⑶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⑷对本品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黄芪,茯苓,党参,白术,甘草。 |
穿心莲叶、大青叶、南板蓝根、金盏银盘、岗梅、山芝麻、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盐酸吗啉胍等。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片;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绿色至灰褐色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 忌食生冷、油腻等不易消化食品。 2. 治疗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者,应及时到医院咨询医师。 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⑴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8~10g)或长期应用较小剂量(>3~5g/d)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浓度、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均可增高。 ⑸下列情况应慎用:①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②肾功能不全,虽偶可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⑹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 ⑺逾量(一日量>10g)中毒的处理:服药过量时应洗胃或催吐,并给予拮抗剂N-乙酰半胱氨酸(N-acetylcysteine),不得给活性炭,因后者可影响拮抗药的吸收;N-乙酰半胱氨酸开始用时按体重给予140mg/kg口服,然后以70mg/kg每4小时1次,共用17次;病情严重时可静脉给药,将药物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200ml中静注。拮抗药宜尽早应用,12小时内给药疗效满意,超过24小时疗效较差。治疗中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并给予其他疗法,如用血液透析或血液滤过。服用超量(包括中毒量)时,可很快出现恶心、呕吐、胃痛、腹泻、厌食及多汗等症状,且可持续24小时。2~4天内可出现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肝区疼痛、肝肿大或黄疸。第3~5天肝功能异常可达高峰,第4~6天可出现明显的肝功能衰竭,表现为肝性脑病(精神、神志障碍,躁动,嗜睡)、抽搐、呼吸抑制及昏迷等症状,以及凝血障碍、胃肠道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低血糖、酸中毒、心律失常、循环衰竭或肾小管坏死。曾报道有人一次服用本品8~15g而导致严重肝坏死,并于数日内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