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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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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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36粒 | |
生产企业 |
陕西汉唐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226 |
国药准字Z20150004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调经。用于疲乏无力,心慌气短,行经腹痛,经血不畅。 |
调摄冲任,解散止痛。用于乳腺增生病,中医辨证属于冲任失调、郁滞痰凝者,症见乳房疼痛、乳房肿块、腰膝酸软、神疲乏力、胸胁胀痛、月经不调等,舌质淡,苔薄白或白腻,脉弦细。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疗程为8周(经期停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临床试验中个别病例发生恶心、腹痛、呕吐、胃部不适等肠道反应,多为轻度,可自行缓解或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益母草、延胡索(醋制)、阿胶、当归、人参、熟地黄、白芍(酒制)、川芎、白术(蜜炙)。辅料为糊精、蔗糖、淀粉、硬脂酸镁。 |
鹿角、制何首乌、蛇床子、牡丹皮、赤芍、郁金、牡蛎、昆布。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片;气香,味甘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香,味微咸。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药。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及其制剂。4.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月经过期,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7.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9.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月经期间停用。2.建议在饭后服用本品。3.临床试验中有1例患者治疗后凝血功能相关指标出现轻度异常,尚不能排除与药物的关系,建议凝血功能异常者慎用丹鹿胶囊。4.临床试验中有1例患者出现轻度腰痛,尚不能排除与药物的关系。5.乳腺炎症,乳腺恶性肿瘤及单纯良性肿瘤均非本品适用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