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片重0.5g |
每粒装0.3g(相当于原药材0.48g) |
生产企业 |
海外制药(镇赉)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505 |
国药准字Z37020789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调经。用于疲乏无力,心慌气短,行经腹痛,经血不畅。 |
温补肾阳,补髓填精。用于因肾阳不足所致的腰膝酸软,畏寒肢冷,神疲乏力,头晕耳鸣,心悸失眠,小便频数。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2~3次,饭后用温开水送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慎用。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成分 |
益母草、延胡索(醋制)、阿胶、当归、人参、熟地黄、白芍(酒制)、川芎、白术(炒)、茯苓、炙甘草。 |
大枣、当归、茯苓、附片、干姜、甘草、枸杞子、海龙、海马、黄芪、鹿茸、麦冬、牡丹皮、牛膝、人参、肉苁蓉、砂仁、山药、蛇床子、熟地黄、水蛭、桃仁、天冬、五味子、羊鞭、淫羊藿。 |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圆形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甘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色的颗粒;气微,味微腥、微辛。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药。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及其制剂。 4.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5.月经过期,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7.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