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片重0.5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华夏国药(菏泽)制药有限公司 |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257 |
国药准字B20020520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调经。用于疲乏无力,心慌气短,行经腹痛,经血不畅。 |
温补肾阳。适用于肾阳不足所致神疲乏力,面色无华,气短自汗,腰膝酸软,夜尿频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慎用。 |
儿童、孕妇禁用;阴虚阳亢者禁服;外感及高血压患者禁服。 |
成分 |
益母草、延胡索(醋制)、阿胶、当归、人参、熟地黄、白芍(酒制)、川芎、白术(炒)、茯苓、炙甘草。 |
主要成分为海参、鹿茸等。 |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圆形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甘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色的粉末;气芳香,味微咸,微苦,微麻。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药。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及其制剂。 4.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5.月经过期,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7.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前服用。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