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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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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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g |
0.41g*12片*3板*5小盒 |
生产企业 |
华夏国药(菏泽)制药有限公司 |
启迪古汉集团衡阳中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257 |
国药准字Z10970128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调经。用于疲乏无力,心慌气短,行经腹痛,经血不畅。 |
补气,滋肾,益精。用于气阴亏虚、肾精不足所致的头晕、心悸、目眩、耳鸣、健忘、失眠、疲乏无力;更年期综合征、病后体虚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益母草、延胡索(醋制)、阿胶、当归、人参、熟地黄、白芍(酒制)、川芎、白术(炒)、茯苓、炙甘草。 |
人参,炙黄芪,枸杞子,女贞子,菟丝子,金樱子肉,淫羊藿,白芍,麦芽,黄精,蜂蜜,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圆形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甘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至黑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药。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及其制剂。 4.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5.月经过期,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7.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