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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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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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g |
0.3g*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华夏国药(菏泽)制药有限公司 |
郑州韩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257 |
国药准字Z20044577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调经。用于疲乏无力,心慌气短,行经腹痛,经血不畅。 |
益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须发早白、健忘失眠、食欲不振,体疲乏力;神经衰弱见上述症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饭前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益母草、延胡索(醋制)、阿胶、当归、人参、熟地黄、白芍(酒制)、川芎、白术(炒)、茯苓、炙甘草。 |
红参、制何首乌 |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圆形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甘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药。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及其制剂。 4.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5.月经过期,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7.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3.服药同时不宜服用藜芦及其制剂。 4.高血压(高血压及动脉硬化等症忌服)糖尿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便溏者应去医院就诊。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