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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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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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g |
每粒0.3g |
生产企业 |
华夏国药(菏泽)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257 |
国药准字B20050054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调经。用于疲乏无力,心慌气短,行经腹痛,经血不畅。 |
益肾补气,化瘀通络。适用于以神疲乏力,少气懒言,心悸自汗,腰膝酸软,骨节疼痛,胸痛胸闷等为主要表现的心脑血管疾病、关节炎等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慎用。 |
严重胃溃疡患者慎服。 |
成分 |
益母草、延胡索(醋制)、阿胶、当归、人参、熟地黄、白芍(酒制)、川芎、白术(炒)、茯苓、炙甘草。 |
日本弓背蚁、黄芪、丹参。 |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圆形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甘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药。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及其制剂。 4.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5.月经过期,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7.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仅为心脑血管疾病、关节炎的辅助治疗药品,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5.胸痛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6.服药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7.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