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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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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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10ml,36%(g/g) |
5ml |
生产企业 |
湖南五洲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277 |
国药准字H20183491 |
说明 | ||
适应症 |
1.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及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尖锐湿疣及加速电凝治疗后的伤口愈合;还可用于乳腺炎的预防(乳头皲裂的烧灼)。 2.外科与皮肤科:用子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如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等),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及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 3.口腔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
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用法用量 |
妇科:用于阴道冲洗时,施比灵溶液应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释,而用于局部涂抹或敷贴时则无需稀释,通常敷贴每周进行1-2次。治疗前先彻底清洁宫颈及宫颈管,去除分泌物。为此可将浸有施比灵溶液的棉签插入宫颈管,转动数次取出,然后再将浸有药液的纱布块轻轻敷贴于病变组织,持续1-3分钟。一般敷贴1-2分钟即可达到止血目的。 外科、皮肤科及耳鼻喉科:用于止血时,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纱布按压在出血部位1~2分钟,止血后最好擦干残留药液。治疗局部烧伤、褥疮和肢体溃疡也可采用同样方法,以使其坏死组织易于脱落。治疗口腔粘膜与牙龈的病变时,治疗后必须彻底漱口。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2次滴眼。 |
副作用 |
本品有时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如烧灼感或疼痛)。 本品为高酸性物质,治疗口腔病变时,可能出现牙釉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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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药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溴芬酸钠滴眼液。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甲酚磺醛,为间甲酚磺酸和甲醛的聚合物。 |
溴芬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 |
本品为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聚甲酚磺醛会加强伤口的愈合过程。当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亦无需惊恐。 2.治疗期间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 3.行经时停止用药。 4.注意防止聚甲酚磺醛与眼部接触。 5.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氯氧化钠)。 6.如果棉织物及皮革与本品接触后,必须在其未干前请立即用水洗净。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有角膜上皮障碍的患者,有可能恶化为角膜糜烂,进而发展为角膜溃疡,角膜穿孔,应慎用。2、用药途径;仅限滴眼使用。3、用药时:滴眼时,注意瓶端不要直接接触眼部。4、请注意采用本品所进行的治疗时对症疗法,而不是病因疗法。5、使用该药有可能隐藏眼部感染的病症,因此用于治疗感染引起的炎症时,要充分观察,慎重使用。6、其他:在国外,对于长期投药溴芬酸钠的口服制剂连续达一个月以上,总投药量达1,500mg以上的患者有出现危重的肝脏障碍(包括死亡)的报告,因而,在出现可被认为与肝脏障碍的初期症状相关的异常表现时,应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