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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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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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35×108IU(3.0mg):1.0ml |
1mg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150013 |
国药准字H200646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非髓性恶性肿瘤患者在接受易引起临床上显著的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骨髓抑制性抗癌药物治疗时,降低以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为表现的感染的发生率。 本品不用于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外周血祖细胞的动员。 |
用于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本品在每个化疗周期抗肿瘤药物给药结束后皮下注射。推荐使用剂量为一次注射固定剂量6mg。本品也可按患者体重,以100μg/kg进行个体化治疗。请勿在使用细胞毒性化疗药物前14天到化疗后24小时内给予本品。注射前,应当检查本品溶液是否澄清透明,如有悬浮物质产生或变色,不得继续使用。 注:注射6mg或100μg/kg剂量不推荐用于婴儿、儿童和体重低于45kg的发育期少年。 |
一次1瓶(1mg),一周两次或遵医嘱。用2ml注射用水振摇溶解,加入25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或用5%葡萄糖注射溶液5—10ml完全溶解后静脉注射。 |
副作用 |
根据本品临床试验结果,主要不良反应如下: 1.肌肉骨骼肌系统:骨骼肌肉疼; 2.消化系统:便秘、恶心、呕吐、腹泻、纳差; 3.其他系统:乏力、发热、头晕、失眠、心率心律紊乱; 4.免疫原性:与所有治疗性蛋白一样,PEG-rhG-CSF具有潜在的免疫原性。 |
①休克:较为罕见,因此在病人用药后应密切观察。出现口内异常、畏寒、心律异常、血压下降、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适当及时处理。 ②皮肤:偶见皮疹、发红,应及时停药,必要进行处理。 ③呼吸系统:偶见胸部压迫感、咽喉狭窄感,应密切观察。发生时应减慢给药速度,如改静脉推注为滴注或是减慢滴注速度。 ④消化系统:偶见恶心、呕吐、食欲不振。 ⑤神经系统:偶见头痛,头重、头晕。(头重,证名。头部自觉重坠,或如布带束裹的感觉。出《素问·刺热论》。多因外感湿邪、疫气或湿痰壅阻所致。若湿淫外着,或痰湿上蒸,必壅蔽清道,致气血不利,沉滞于经隧脉络,故头重。(《证治准绳·头重》)《张氏医通》卷五治疗湿热上攻头重,秋、冬、春季俱用羌活胜湿汤;夏暑用苍术白虎汤,并瓜蒂散加苍术、藁本。内伤元气;头重气乏者,用败毒散加苍术、蔓荆子。又肾气虚衰亦可出现头重。《古今医统·头重》:“精滑脱,肾气竭而阴微,不能与胃气上升,以接清阳之气,故病多头重。”治宜补肾益精。外感热病亦常兼见头重,治宜清泄通下等法。参见首如裹条。) ⑥血液:偶见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减少。 ⑦其它:偶见发热,出汗、面部潮红等症状。 |
禁忌 |
对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及对大肠杆菌表达的其它制剂过敏者禁用。 严重肝、肾、心、肺功能障碍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成分 |
活性成分: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PEG-rhG-CSF),由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rhG-CSF)与20KD聚乙二醇交联并经纯化获得。 辅料:山梨醇,聚山梨酯80,醋酸-醋酸钠缓冲液。 |
香菇多糖加适宜的赋形剂,经冷冻干燥的无菌制品,含香菇多糖为标示量的90.0~120.0% |
性状 |
本品为澄明液体 |
白色冻干块状物。 |
注意事项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本品应在化疗药物给药结束后48小时使用。 2.请勿在使用细胞毒性化疗药物前14天到化疗后24小时内注射。 3.使用本品过程中应注意血常规的监测,特别是中性粒细胞计数的变化情况。 4.如使用本品出现过敏症状或疑似过敏症状,需对症治疗,如重复使用本品后过敏症状仍出现,建议不再使用本品。 5.本品仅供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①对于本人或家族中容易发生支气管哮喘、荨麻疹等过敏症状的特异性体质患者应慎用。 ②本品加入溶剂后要用力振摇使完全溶解即能使用。 ③本品应根据医生处方和遵照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