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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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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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1.0ml)/支 |
100万IU/瓶 |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百克(山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华新生物高技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110014 |
国药准字S1097004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非髓性恶性肿瘤患者在接受易引起临床上显著的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骨髓抑制性抗癌药物治疗时,降低以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为表现的感染的发生率。 本品不用于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外周血祖细胞的动员。 |
辛洛尔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2功效:用于治疗成人转移性肾细胞癌(RCC)及黑色素瘤等恶性肿瘤,也适用于癌性胸腹水的控制。 |
用法用量 |
本品在每个化疗周期抗肿瘤药物给药结束后皮下注射。推荐使用剂量为一次注射固定剂量6mg。本品也可按患者体重,以100μg/kg进行个体化治疗。请勿在使用细胞毒性化疗药物前14天到化疗后24小时内给予本品。注射前,应当检查本品溶液是否澄清透明,如有悬浮物质产生或变色,不得继续使用。 注:注射6mg或100μg/kg剂量不推荐用于婴儿、儿童和体重低于45kg的发育期少年。 |
本品应在临床医师指导下使用。注射前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具体用法、剂量和疗程因病而异一般采用下述几种方法:1.全身给药:皮下或肌肉注射:重组人白细胞介素-2 50~100万IU/m2,皮下或肌肉注射2~3次/周,4~6周为一疗程。2.区域与局部给药(1)胸腹腔注入:用于癌性胸腹腔积液,重组人白细胞介素-2 30~100万IU/m2/次,尽量抽去腔内积液后注入,1~2次/周,2~4周(或积液消失)为一疗程。(2)肿瘤病灶局部给药:仅限于肿瘤专科医师研究观察使用。 |
副作用 |
根据本品临床试验结果,主要不良反应如下: 1.肌肉骨骼肌系统:骨骼肌肉疼; 2.消化系统:便秘、恶心、呕吐、腹泻、纳差; 3.其他系统:乏力、发热、头晕、失眠、心率心律紊乱; 4.免疫原性:与所有治疗性蛋白一样,PEG-rhG-CSF具有潜在的免疫原性。 |
各种不良反应中最常见的是发热、寒战,而且与用药剂量有关,一般是一过性发热(38℃左右),亦可有寒战高热,停药后3~4小时体温多可自行恢复到正常。个别患者可出现恶心、呕吐、类感冒症状。皮下注射者局部可出现红肿、硬结、疼痛,所有副反应停药后均可自行恢复。使用较大剂量时,本品可能会引起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表现为低血压、末梢水肿、暂时性肾功能不全等。使用本品应严格掌握安全剂量,出现上述反应可对症治疗。 |
禁忌 |
对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及对大肠杆菌表达的其它制剂过敏者禁用。 严重肝、肾、心、肺功能障碍者禁用; |
1.对本品成份有过敏史的病人。2. 高热、严重心脏病、低血压者,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肺功能异常或进行过器官移植者。 3.重组人白细胞介素-2即往用药史中出现过与之相关的毒性反应: 1.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 2.未控制的心率失常; 3.胸痛并伴有心电图改变、心绞痛或心肌梗塞; 4.心压塞; 5.肾功能衰竭需透析>72小时; 6.昏迷或中毒性精神病>48小时; 7.顽固性或难治性癫痫; 8.肠局部缺血或穿孔; 9.消化道出血需外科手术; 10.孕妇慎用。 |
成分 |
活性成分: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PEG-rhG-CSF),由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rhG-CSF)与20KD聚乙二醇交联并经纯化获得。 辅料:山梨醇,聚山梨酯80,醋酸-醋酸钠缓冲液。 |
主要成份为重组人白介素-2(Ⅰ),辅料为甘露醇、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和十二烷基硫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薄壳状疏松体,易溶于水,溶解后为透明液体,无肉眼可见不溶物。 |
注意事项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本品应在化疗药物给药结束后48小时使用。 2.请勿在使用细胞毒性化疗药物前14天到化疗后24小时内注射。 3.使用本品过程中应注意血常规的监测,特别是中性粒细胞计数的变化情况。 4.如使用本品出现过敏症状或疑似过敏症状,需对症治疗,如重复使用本品后过敏症状仍出现,建议不再使用本品。 5.本品仅供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本品必须在有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慎重使用。2.药瓶有裂缝、破损者不能使用。本品加注射用水溶解后为透明液体,如遇有浑浊、沉淀等现象,不得使用。药瓶开启后,应一次使用完,不得多次使用。 3.使用本品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大剂量。应严格掌握安全剂量。使用本品低剂量、长疗程可降低毒性,并且可维持抗肿瘤活性。 4. 药物过量可引起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表现为低血压、末梢水肿、暂时性肾功能不全等,应立即停用,对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