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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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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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 |
30ml:1% |
生产企业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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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467 |
国药准字J2015000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一次,2-4周为一疗程。涂布患处并轻轻搓揉几分钟。 |
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 疗程1~2周。 |
副作用 |
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对咪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或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联苯苄唑1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十八醇、十六醇、司盘60、丙二醇、甘油、乳化硅油、十二烷基磷酸酯钾盐、杰马A、纯化水。 |
本品每克含盐酸特比萘芬10毫克,辅料为维生素E琥珀酸聚乙二醇脂、乙醇。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至微黄色乳膏。 |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的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1.对咪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或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并切忌口服。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