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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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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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100ml:肌苷0.6g与氯化钠0.9g |
生产企业 |
河北东风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295 |
国药准字H2003103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迁延型肝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异常者;也可用于化学药物引起的ALT升高。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50mg(1~2片),一日3次。 |
静脉滴注。每次0.2~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
副作用 |
个别病例服用后可出现轻度恶心,偶有皮疹发生。 |
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肝硬化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联苯双酯。 |
化学名:9β-D-核糖次黄嘌呤 |
性状 |
本品白色片。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少数病人用药过程中ALT可回升,加大剂量可使之降低。停药后部分患者ALT反跳,但继续服药仍有效。 2.个别患者于服药过程中可出现黄疸及病情恶化,应停药。 |
1 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 2 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 3 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切勿使用:(1) 药液浑浊或有异物;(2) 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3) 有棉絮状菌丝团;(4) 封口松动。 4 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