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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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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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0.3g |
2ml:4mg |
生产企业 |
河南羚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誉衡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491 |
国药准字H2302000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镇痛药,主要用于缓解骨关节炎以及急性闭合性软组织损伤后所致的肿胀、疼痛症状。 |
适用于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折的早期愈合、骨关节炎、腰腿疼痛及创伤恢复等。 |
用法用量 |
每次1g,一日2-4次,若有多处损伤涂擦本品,一日总量不超过25克(相当于25次)。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4~8ml;静脉滴注,一日8~12ml,加入250~50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滴注,10~15日为一疗程或遵医嘱,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为芬布芬活性代谢物,体外试验显示,本品对前列腺素合成酶环加氧酶(豚鼠肺脏提示)的抑制作用相当于吲哚美辛的1/2,阿司匹林的10倍。动物试验表明,该药经皮吸收,能抑制角叉菜胶诱发的大鼠足肿和由巴豆油诱发的大鼠耳肿,提高角叉菜胶诱发大鼠炎症足的痛阈值,具有局部抗炎作用。 毒理研究:生殖毒性于大鼠雄鼠交配前13日至试验结束,雌鼠交配前14日至妊娠7日皮下注射5mg/kg联苯乙酸,对雌鼠发情周期无影响,对雌雄动物的交配率及受孕率无影响,对胎仔无影响。 |
尚未见不良反应发生,如出现发热或皮疹,请酌情减少用量或停药。 |
禁忌 |
1、对本品有过敏史者以及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2、有阿司匹林哮喘史以及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3、哮喘病人慎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联苯乙酸,辅料为卡波姆、二异丙醇胺、乙醇。 |
鹿科动物梅花鹿(Cervus Nippon Temmick)的骨骼和葫芦科植物甜瓜(Cucumis melo L.)的干燥成熟种子,经分别提取后制成的灭菌水溶液。 |
性状 |
本品为水溶性无色、透明的稠厚液体。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禁用于眼及粘膜。 2.勿用于割伤及擦伤的皮肤。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慢性疾病(如骨关节炎)长期使用本品时需仔细观察并警惕上述不良反应。 7.使用本品请勿超过7天,如果使用本品7天后症状依然存在,请告知医生。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静脉滴注给药时,本品宜单独使用,不宜与其他药物同时滴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使用时发现药品破损或浑浊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