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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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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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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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353 |
国药准字Z34020301 |
说明 | ||
适应症 |
通经,活血,下乳。用于产后乳少,乳汁不畅。 |
滋补气血。用于贫血,头晕,心悸健忘,妇女月经不调,产后血虚、体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王不留行、穿山甲(灸)、天花粉、天甘草、当归、漏芦、辅料为糖粉。 |
当归、熟地黄、白芍(酒制)、川芎(酒制)、阿胶、黄芪(蜜炙)、党参、茯苓、甘草(蜜炙)。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至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体;具当归的香气,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勿过食咸味、酸味,宜食富有营养的食物。 2.恶露过多者不宜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合并有肝病、肾病、心脏病、结核病等疾病者,应向医师咨询。 4.若乳房红肿热痛,或乳汁突然减少,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乳汁未见增多,应去医院就诊。 6.若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或乳儿有不良反应,均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 3.月经提前量多,色深红或经前、经期腹痛拒按,乳房胀痛者不宜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