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42g/瓶 |
生产企业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353 |
国药准字Z23021451 |
说明 | ||
适应症 |
通经,活血,下乳。用于产后乳少,乳汁不畅。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脾虚所致的郁闷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王不留行、穿山甲(灸)、天花粉、天甘草、当归、漏芦、辅料为糖粉。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炒)、茯苓、炙甘草、薄荷。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至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亮黑色的浓缩丸;气微,味甜、辛、而后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勿过食咸味、酸味,宜食富有营养的食物。 2.恶露过多者不宜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合并有肝病、肾病、心脏病、结核病等疾病者,应向医师咨询。 4.若乳房红肿热痛,或乳汁突然减少,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乳汁未见增多,应去医院就诊。 6.若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或乳儿有不良反应,均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