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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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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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66.7g(科伦) |
60g |
生产企业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523 |
国药准字Z35020590 |
说明 | ||
适应症 |
1.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 2.肝性脑病: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本品用于肠热津亏所致的便秘,症见大便干结难下、腹部胀满不舒习惯性便秘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1.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下述剂量供参考: (1)成人,起始剂量:每日30毫升;维持剂量:每日10-25毫升。 (2)7-14岁儿童,起始剂量:每日15毫升;维持剂量:每日10-15毫升。 (3)1-6岁儿童,起始剂量:每日5-10毫升;维持剂量:每日5-10毫升。 (4)婴儿,起始剂量:每日5毫升;维持剂量: 每日5毫升。 (5)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减剂量。本品宜在早餐时一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1~2天可取得临床效果。如2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请咨询医生。 2.肝昏迷及昏迷前期:起始剂量30-50毫升,一日三次。维持剂量:应调至每日最多2-3次软便。 |
口服。水蜜丸一次6g;小蜜丸一次9g;大蜜丸一次1丸。—日1-2次。 |
副作用 |
治疗初始几天可能会有腹胀,通常继续治疗即可消失。当剂量高于推荐治疗剂量时,可能会出现腹痛和腹泻,此时应减少使用剂量。如果长期大剂量服用(通常仅见于肝性脑病的治疗),患者可能会因腹泻出现电解质紊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半乳糖血症患者禁用。 2.肠梗阻,急性腹痛及与其他导泻剂同时使用时禁用。 3.对乳果糖及其组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主要成分为乳果糖,辅料为苯甲酸钠。 |
火麻仁、苦杏仁、大黄、枳实、姜厚朴、炒白芍。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淡棕黄色澄清的粘稠液体。 |
黄褐色至棕褐色的水蜜丸、小蜜丸或大蜜丸 |
注意事项 |
1.如果在治疗2-3天后,便秘症状无改善或反复出现,请咨询医生。 2.本品如用于乳糖酶缺乏症患者,需注意本品中乳糖的含量。 3.本品在便秘治疗剂量下,不会对糖尿病患者带来任何问题。本品用于治疗肝昏迷或昏迷前期的剂量较高,糖尿病患者应慎用。 4.本品在治疗剂量下对驾驶和机械操作无影响。 5.请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