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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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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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66.7g |
12.5mg |
生产企业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四川禾邦阳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730 |
国药准字H20133169 |
说明 | ||
适应症 |
慢性功能性便秘。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起始剂量每日30毫升,维持剂量每日10-25毫升,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减剂量。本品宜在早餐时一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一至两天可取得临床效果。 |
口服,一次2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乳果糖不被吸收,剂量过大可引起腹部不适、胃肠胀气、厌食、恶心、呕吐及腹痛、腹泻等。治疗初期容易发生。 |
1 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 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 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 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禁忌 |
1.阑尾炎、肠梗阻、不明原因的腹痛者、急腹痛及同时使用其他导泻剂者禁用。 2.本品含有可吸收的糖,糖尿并半乳糖血症患者禁用。 3.对乳果糖及其组分过敏者禁用。 4.对乳糖或半乳糖不耐受者禁用。 5.尿毒症患者禁用。 |
1 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分乳果糖667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淡棕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
本品为橙红色晶体,无嗅。熔点为111℃,实际上不溶于水,微溶于醇,溶于吡啶、氯仿、苯略溶于醚、丙酮、醇、乙酸。具有强烈苦味。 |
注意事项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使用时应注意调整剂量,避免出现剧烈腹泻。 3.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妊娠3个月以上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老人及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如用于乳果糖缺乏症患者,需注意本品中乳糖的含量。 6.如果在治疗二三天后,便秘症状无改善或反复出现,请咨询医生。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本品。 |